欧盟商标是指通过欧盟下属的内部市场协调局在欧盟所有国家统一申请注册保护的注册方式。由于欧盟是一个统一的市场,所以商标获得“欧盟(也称欧共体)”注册后,将在欧盟各个成员国受到保护。
理由一:获得更广范围的保护。虽然其他国家的申请更为轻松,但是使用仅限一个国家或地区,而欧盟则不一样,只要在欧盟注册,那么将得到二十七个成员国的认可,所以只要你在其中一个国家成功注册,那么你就具有禁止第三人使用的权利。
理由二:更简洁,处理更方便。欧盟商标注册意味着填写的资料少,准备的文件少,申请的时间短,可以说只需要在一个行政部门,进行一种语言注册,提交一份文件即可,一次性注册成功,可以在二十七个国家之间使用,如此的优待与分开注册来说,更受欢迎。
理由三:注册花钱更少。简约的程序代表着提交申请费用就越低,所以在欧盟商标注册所花费的成本虽然也不低,但是相对于带来的利益来说,性价比还是非常高的。
理由四:保护权限大。根据欧盟商标相关规定,在注册之后的五年之内无论是否使用,都被保护,而如果到了五年期满之时,只要在任意一个成员国进行使用,那么该商标同样享有在欧盟成员国被保护的权利。
理由五:享有优先权。根据欧盟商标法规定,如果商标在任意一个国家已经注册,或者是已经是国际商标,那么在申请欧盟商标注册的时候享有优先权,同样的如果在欧盟国家注册,在其他国家注册也享有这样的权利。
理由六:有效对抗域名抢注者。在商业竞争中,有一种手段是域名抢注,通过这种手段可以起到破坏对方形象和名誉的效果,而在欧盟商标注册之后,就具有对抗域名抢注的权利,即企业在注册之后,享有注册域名优先权。
理由七:保护范围随成员国的增加而变大。目前欧盟地区是二十七个成员国,一旦欧盟出现成员国增加的情况,那么商标被保护的范围也会随之增加,而且不需要付出任何费用和代价,即可享受新加入成员国的保护。
理由八:享有所有成员国内的优先权。根据有关规定,欧盟商标注册之后,享有成员国内的优先权,即比之后注册的商标在其他成员国内注册更享有优先权。欧盟如此,其他成员国也是。
1.向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递交申请书,当局对认为符合条件的商标申请即予以受理,给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受理后,当局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同时将申请书递交各成员国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各成员国在 3 个月内将检索报告送交内部市场协调局;
4.当局对申请的商标不进行实质审查,如果申请被初步接受注册即公告,自公告之日3个月为异议期,25成员国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有权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5.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包括因成员国有人提出异议而导致共同体商标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将欧盟商标转换为在一个或几个国家单独的商标申请,其原申请日及优先日同样享受。
6.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申请人不服,可以向欧盟商标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有理由认为欧盟商标复审委员会的复审裁定违反罗马条约或共同体商标条例的情况下,还可以向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庭上诉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